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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食品包装安全规定 不得以假名干扰消费者[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05-23 13:58 | 收藏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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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最近法国对食品包装(包括进口包装食品)的包装文字说明出台了最新的严格规定。规定食品包装上除了标明食品的商业名称外,还必须标明其法律名称。生产厂家不得以任何吸引人的假名称来干扰和欺骗消费者。  如花生食品,企业可以使用吸引消费者的商业名字“长生果”、“多味豆”等,但必须明确标明其法律名称是“花生”。新规定还规定,包装盒的体积必须与食品本身的体积大体相一致,不得用超出食品本身体积过多的盒子包装。此外,经销商在标注商品价格时,必须标明每公斤或每500克的价格。有专家认为,法国对食品包装文字说明出台严格规定,既有利于保护本国消费者权益,亦同样约束进出口包装食品,有利于保护人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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