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食品生产小作坊,德阳市编制了全省第一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地方标准。据悉,从下周开始,德阳将在全市范围内按照这个标准对境内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全面监控整改。这项控制小作坊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出台,为德阳市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生产戴上了“紧箍咒”。
整治对象:没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标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的定义为:固定从业人员少,有固定的加工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据介绍,德阳目前有食品企业1096家,10人以下企业609家,占总数的51.78%,多数属于小作坊。两类特殊小作坊不在标准的监管范围,一类为前店后厂的食品生产加工点,这类现做现卖的烧鸡、蛋糕等作坊,产品没有任何包装,直接通过设在农贸市场的前店经销,没有其他销售渠道;另一类为生产加工半成品的食品生产加工点,他们一般生产加工半成品,再送往分布在各网点自己的餐饮业连锁门店,再加工成成品卖给消费者,属离散型后厂与前店加工点。
监管标准:一票否决85分才合格
该标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原辅料的管理、加工场所、加工设备、卫生管理、包装与贮运提出了安全卫生基本条件,重要条件实行一条否决制。标准对食品小作坊产品限域销售,规定: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工商登记,但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为“QS”)的小作坊产品不得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不得超出承诺区域销售,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内销售。
标准从五大方面进行细化打分,总分100分,85分才算合格。其中两项指标实行一票否决,生产区距离暴露垃圾堆、污水坑、坑式厕所、牲畜棚圈不少于25米;工人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这两项如果有一项没有达标,整体评价即为不合格。
安全承诺:不合格的要关停并转
按照德阳市整体安排,从下周开始,各地相关执法部门将深入到各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出台的地方标准逐一对小作坊进行打分,协助小作坊进行达标改造。特别是对大量的小酒厂、面粉厂、米粉厂等全部进行梳理登记。11月底前,考核评定合格的小作坊,应向社会承诺食品质量安全卫生保证。不合格的小作坊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报经当地政府,实行关停并转。
据介绍,这个标准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德阳实际情况,多方征询,反复论证而制定。规定了在德阳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工小作坊的最底线要求,指导小作坊进行安全卫生基本条件改造,同时也是作为执法部门一个重要的监管依据。
背景链接
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为小作坊的整治列出了时间表:力争到2009年,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下降50%;到2012年,基本消除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