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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品卫生安全检测机制何以有效[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29 13:57 | 收藏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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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10月25日,香港查出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大连产“毒鸡蛋”,此事不仅提醒人们三聚氰胺事件正在升级和扩大,也引发了人们的思考——为何香港再一次查出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记者从香港食品卫生中心了解到,自从9月中旬奶粉事件爆发后不久,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就成立了专家小组,由局长周一岳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学者、医学、公共卫生、食物安全及公关方面的专家,以及多个政府决策局和部门的代表,对食品进行全面严格的检验,并及时地修订了食品含三聚氰胺的标准。

  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专家小组开展了第一轮检验工作,优先处理项目为婴儿奶粉及婴儿食品,同时检验各种奶类产品和制作过程中加入奶粉的甜点和饼干等食品。

  从10月底至11月初为期两周的第二轮工作中,除继续包括上述产品外,食品卫生中心还计划检验更多不含奶类成分但却可能会受到三聚氰胺污染的食品,包括肉类、蛋类、菜蔬和经加工处理的食物。

  据食物安全中心新闻发言人介绍,该中心与内地及世界各国的食品质检机构保持联络,若发现其他国家和地区查出食品含三聚氰胺,专家小组会马上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相应的跟进。此次日本、韩国在蛋制品中检验出三聚氰胺,也促使香港的专家及时对鸡蛋进行了检验。

  周一岳表示:“任何其他外地一些官方的消息,说任何食物或食品会有三聚氰胺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我们都会在本地市场看看有没有同样的产品,一定会跟进这些消息,同时如果本地真有这些食物,我们一定会自己去检查,核实究竟香港的食品是否系同样的食品,及有没有问题。”

  香港原来并没有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含量有所界定。在奶粉事件发生后不久,香港特区政府就对原有的食品条例进行了修订,并在9月23日宣布《2008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禁止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中使用三聚氰胺,并于同日生效。特区政府也正在考虑把三聚氰胺纳入常规检验的物质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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