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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就出口食品、化妆品等安全规范征求意见[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1-03 18:39 | 收藏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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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03日 18:13   中新网

中新网11月3日电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为规范出口食品、化妆品的安全质量和卫生,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制订了《出口猪肉质量安全控制规范》等9个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的文件包括:《出口猪肉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出口贝类(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出口大米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出口蜂蜜、蜂王浆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出口果汁和蔬菜汁类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出口花生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出口兔肉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出口化妆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9个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

质检总局要求于2008年11月15日之前将意见反馈食品局。传真:010-82260352,E-mail:liuh@aqsi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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