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右刀刀 于 2011-5-21 20:14 编辑
起源中国古代有个官职的名字叫“
司马”,“司”是掌管的意思。当时马是主要的运输工具,因此司马在管理马的情况下,也要管理载重的计量。中国自周代开始有重量单位:斤、
两、
钱、
分,也称为“司马斤”、“司马两”等,计量的工具叫做“司马秤”,这一标准也叫“司马平制标识”。一司马斤斤等于十六司马两,“半斤八两”就是这么来的。
质量不同时代、地区的斤实际质量有所变动,但与其他尺贯法单位的质量比例维持不变。一斤等于十六两,一斤等于一
担百分一,亦即十六
两或一百二十分之一
石。
大清时开始
英文通常写成
catty或
kan[1]。
现代的斤现代的“斤”按照各地使用习惯,与公制有如下换算:
大陆
大陆:1
市斤 = 0.5
千克 = 500
克
台湾
台湾市集常用
台制:1台斤 = 0.6
千克 = 600
克
香港
香港:1斤约等于604.78982克
原
香港法例,1884年第廿二条,一斤为11⁄3
常衡磅。现时香港法例定一斤等于一百分之一担或者十六两,即0.60478982
公斤[2]。
日本
日本斤:1斤等于600克
新加坡
新加坡斤:1斤约等于604.8克
新加坡法律规定一斤为11⁄3
常衡磅,等于十六两,即0.6048
公斤[3]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斤:1斤约等于604.79克
越南
越南目前使用
司马斤及
公斤,分别称之为‘
can ta’和‘
can tay’:1
司马斤(
can ta) = 0.6045
千克 = 604.6
克; 1
公斤(
can tay) = 1
千克 = 1000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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